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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农政策
字体:[ ] 日期: 2009 - 10 - 3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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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农政策宣传材料之一   三农工作重中之重  惠农政策关注民生       阳泉市委农办、市农业局根据市纪检委关于开展“送政策到农村、送政策到农户”活动的要求,大力宣传中央、省、市惠泽农村、农民的政策,充分发挥政策的引导作用,促进全市农村发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实现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新农村建设补助政策 1、试点村  街巷硬化:省级每村补助10万元,市县财政给予配套补助; 规划编制:省级按照村人口数给予2-3万元的补助,市财政给予1万元的配套补助。 注:500人以下的村,每村2万元;500-1000人的村,每村2.5万元;1000人以上的村,每村3万元。 2、推进村  街巷硬化:省级每村补助10万元,市县财政给予配套补助; 规划编制:省级按照村人口数给予2-3万元的补助,市财政给予1万元的配套补助。 注:500人以下的村,每村2万元;500-1000人的村,每村2.5万元;1000人以上的村,每村3万元。 政策依据:山西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组晋新农[2007]1号《关于全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村和重点推进村工作推进意见》 新农村建设规费政策     1、新农村建设中各种行政性收费和服务性收费,坚持能免尽免、就低不就高的原则。     2、对新农村建设中所涉及的城镇建设行政性收费全部免除,包括城镇建设配套费、人防异地建设费、中小学幼儿园建设基金、消防费、墙改费、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等6项费用。     3、对新农村建设中所涉及的服务性收费以低限收取。 政策依据:阳泉市人民政府阳政发[2006]6号《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村镇建设的若干规定》 蔬菜基地建设补助政策     市委、市政府决定,用3年时间大力扶持发展蔬菜产业,每年市财政投入1000万元,3年3000万元,并要求县区3年配套2600万元,新建2500亩日光温室和1000亩移动大棚,在现有基础上翻一番。     1、日光温室:2008年对新建10亩以上集中连片设施蔬菜基地,每亩给予2万元补助,其中市级补助1万元,县区配套1万元。     2、移动大棚:2008年对新建10亩以上集中连片设施蔬菜基地,每亩市级补助1000元,县区配套1000元。 政策依据:市委、市政府阳发[2008]8号《关于加快发展农业产业化的若干意见》 粮食直补政策     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规定,每年对省确定的良种补贴县、种粮农民、按面积给予一定的补助。其中,2008年的补助标准为:     1、良种补贴:省下达我市面积4万亩,每亩补助5元。     2、小麦:对种植小麦的农民每亩补助10元,另外每亩补助46元的农业生产资料增支综合补贴。     3、玉米和其它杂粮:种植玉米和其它杂粮的农民每亩补助5元,另外每亩补助30元的农业生产资料增支综合补贴。 户用沼气补助政策     1、全市农村对农民人均纯收入在3000元以下的村,每发展一户,市县两级政府分别各补助500元;对列入省沼气发展计划的户用沼气,省政府每个补助1000元。     2、全市农村对农民人均纯收入在3000元以上的村,每发展一户,市县两级政府分别各补助600元。对列入省沼气发展计划的户用沼气,省政府每个补助1000元。 政策依据:市委、市政府阳发[2006]3号《关于加快农村户用沼气建设的实施意见》 秸秆气化炉补助政策     全市农村每发展一户秸秆气化炉,市级补助200元,县级补助200元。 政策依据:市政府办公厅阳政办发[2006]71号《关于大力发展秸秆气化炉的意见》 惠农政策宣传材料之二 阳光工程培训补助     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经费实行政府和农民个人共同分担的投入机制,各级财政要安排专项经费扶持培训工作,地方财政扶持资金与中央扶持资金统筹使用。财政安排的专项培训补助经费要直接让农民受益。我市采用培训券的方式,由省里统一印制,农民持券参培抵顶费用。 政策依据:国务院办公厅《2003-2010年全国农民工培训规划》 畜牧业发展奖励扶助政策     1、猪和鸡  对养猪、养鸡大户实行以奖代补。但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必须是养殖合作社;必须是在养殖园区;养猪在500头以上,养鸡在1万只以上。市政府对前10名规模养殖户(园区)给予一次性奖助,一等奖2名,各奖助20万元,二等奖3名,各奖助10万元,三等奖5名,各奖助5万元。     2、兔  凡在养殖园区、以专业合作社为依托、总体规模达到200组以上的养兔前10名大户,一次性给予5万元(2名)、3万元(3名)、2万元(5名)奖助资金。     3、羊  对实行区域圈养、规模在200只以上的养羊合作社前10名,分三个等级给予一次性奖励扶助,一等奖2名,各5万元,二等奖3名,各3万元,三等奖5名,各2万元。     4、肉牛  扶持肉牛繁育基地建设,对参加农民专业合作社、规模在10头以上的养殖户,按新增种牛每头由市补助5000元,县区配套5000元。     5、蜜蜂  对新发展的规模养蜂户,由市给予每个蜂箱25元的投资补贴。 政策依据:市委、市政府阳发[2008]8号《关于加快发展农业产业化的若干意见》 鲜牛奶补助政策     全市奶牛养殖(场)户出售给阳泉田园乳业有限公司、阳泉市金福来乳业有限公司、阳泉市郊区乳泉奶牛厂等三家 加工企业的鲜牛奶,按出售牛奶量给予补助。     1、标准奶:在市场价基础上由市级给予每斤0.1元补贴。     2、优质奶:在市场价基础上由市级给予每斤0.1元补贴,由县区再给予0.1元补贴。 政策依据:市委、市政府阳发[2008]8号《关于加快发展农业产业化的若干意见》 能繁母猪补贴政策     为进一步扶持生猪生产发展,建立和完善保障生猪生产稳定发展的机制。     1、本年度对养殖户(场)饲养的能繁母猪每头补贴100元;     2、坚持实施能繁母猪保险政策,对母猪保险实行单独核算,保额、保费和政府补助标准暂不调整,每头能繁母猪保费为60元;     3、并对生猪良种场建设和开展人工授精所需的良种猪精液给予补贴,推进生猪品种改良。 政策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明电[2007]53号《关于进一步扶持生猪生产稳定市场供应的通知》 奶牛优质冻精补贴政策     建立后备母牛补贴制度,对能繁母牛进行优质冻精补贴,并对享受奶牛良种补贴改良后的优质后备母牛给予一次性补贴,每头补助500元。 政策依据:国务院国发〔2007〕31号《关于促进奶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和 山西省人民政府晋政发〔2008〕5号《关于促进奶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 农产品品牌奖励政策     1、凡获得中国名牌产品或驰名商标的企业,由同级财政一次性奖励20万元;     2、获得国家级免检产品、省名牌产品或省著名商标的企业,由同级财政一次性奖励5万元;     3、凡经国家认定为绿色农产品的农业经济实体,以及通过质量体系认证和环保认证、食品安全认证的农产品生产经营实体,由同级财政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市委、市政府阳发[2008]8号《关于加快发展农业产业化的若干意见》 农民专业合作社扶持政策     今年中央财政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扶持资金将增加到6亿元,省级财政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专项资金增加到1000万元,我市在去年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30万元专项资金的基础上将继续增加。今年我市重点是实施“四个一工程”,即培育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10个,每个县区培育县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10个,培训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农村基层干部1000名,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100个。进而做大做强一批产业基础牢、经营规模大、质量安全优、品牌效益高、出口能力强、服务设施全、带动农户多、社会效果好的示范专业合作社,最大限度地把农民吸引到专业合作社中来。 政策依据:市委农办、市农业局阳农办发[2008]7号《关于印发《2008年全市农经工作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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