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参加企业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基数确定 4月9日,记者从市劳动保障部门获悉,2009年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的职工年缴费基数的上限为77484元、下限为 15496.8元。 近日,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养老保险基金委员会办公室联合下发了《关于公布2008年度职工工资和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记帐利率的通知》。《通知》指出,根据省统计局公布的“山西省2008年人口与就业情况”的有关数据,2008年度全省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25828元。按照相关规定,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以上年度个人工资收入为基数,其中收入低于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 60%缴纳,高于300%的部分不作为个人缴费基数。据此,我市确定的今年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职工个人缴纳养老保险基数上限为每年77484元、下限为每年15496.8元;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基数为每年15496.8元和25828元两个档次,并作为参保人员退休时计算基础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的依据。《通知》还确定了2008年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年记账利率为3.92%(月记账利率为3.27‰)。 (苏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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